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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权简要评价方法

来源:地矿测绘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8-0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0 引 言 近年矿业勘查和开发市场虽然不是很景气,但地矿勘查的核心仍为矿权,目前矿权的获得仅仅为少有的自然资源厅的配置及现有矿权的流通,如何评价矿权,提升矿权,流转矿权
0 引 言 近年矿业勘查和开发市场虽然不是很景气,但地矿勘查的核心仍为矿权,目前矿权的获得仅仅为少有的自然资源厅的配置及现有矿权的流通,如何评价矿权,提升矿权,流转矿权,依然是地矿工作的关键环节。矿权评价是极其基础的地质工作,评价成果的好坏关键取决于对工作区地质找矿背景、成矿条件的了解深度、成矿区带的划分、矿床类型的选择、典型矿床的研究和类比、评价方法的选择和工作质量等综合研究的能力。 笔者经过对几个矿权的评价,总结综合出以下评估准则,供大家分享与交流。 1 评估准则 在评价工作中,同时应遵循和执行地质勘查有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主要有:《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200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999);《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行标,DZ/T0033—2002);《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2016);《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T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2016);《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1—2008)。 《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2008);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75号(GTB-1);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14号(GTB-1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GTB-8)。 2 简要评估方法 针对矿权的评价,简要的有以下10点,现将具体方法介绍如下: 1)首先评价原有的资料是什么审查单位,资料的真实性。 承诺书肯定有,但关键是在审查意见中,提取的资料真实性审查没有,以及资料的实地核(抽)查没有。 不论是怎么样的,在针对资料进行分析、判断、评述和测算前,还是必须要做一些资料真假的判定。不要最后审查意见总是那句:本审查是在认可资料真实的情况下进行审查,即所谓的合规性审查,这种资料引用值得推敲。 2)矿权地理位置及外部条件 (1)生产生活水资源解决困难的地区的矿权不涉及即像沙漠/戈壁地区的矿权。 (2)外部交通条件恶劣的地区的矿权,像新疆很多地方的煤矿。 (3)地震烈度大,而且地震频发地区的各种矿产,但品位富,规模大的露天矿除外。 (4)各类保护区的核心、缓冲区,以及林区、草场中矿权不考虑涉及。 (5)因环保的审批以及后期的监管严,所以煤电一体化项目不涉及。 (6)重要证照办不下来(宗教等敏感地区)的矿权不涉及。 (7)抵押物无法控制或者是否为重复抵押的矿权。 (8)高污染项目以及高能耗的矿权加工项目,不涉及。 (9)目前利润率不高、前景不明的项目,以及矿产品价格波动大的矿权开发项目:①销路不畅的矿种;②矿床小,而却分散的矿权;③综合评价品位较高,但实际对真正可利用的矿产为贫矿的矿床;④实验室可选,但实际为难选冶矿的矿床。 所以外部环境条件同样也很重要。 3)矿权所在的大地构造位置及成矿区带。 4)矿权勘查程度(判断是否为矿权保留性的勘查资料自然升级,还是实际的勘查程度,但实际往往也是偏低,尚应按现在的《地质工作规范》中的要求进行矿权厘定出较为确切的勘查程度)。大致的勘查程度划分依据: (1)预查阶段:大多数矿权依据区域地质和区域物化探异常开展了地表地质草测和布设施工了少量地表探矿工程,初步圈出了和追索了矿化赋存层位与构造特征层位。资源量特征是(334)为主体,或许有少许的(333),重点还是远景的评价依据和结论。 (2)普查阶段:通过地表中比例尺地质填图,还布设施工了有限的槽、坑、井或个别钻孔,对有远景的矿权,地质特征已经达到基本查明—大致查明的程度,矿化特征已经大致查明。(333)类别资源量要求略高于30 %。重点是远景的评价依据(地质、物化探等)及划分的详查区域。 (3)详查阶段:基本查明了矿权地质、构造与矿体/层的基本特征,对矿权作出较为确切的工业评价。工作布设为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和主要按探求(332)网度布设钻探/坑探工程及矿石的加工选冶性能试验。资源量以(332)+(2S22)为主,30 %~50 %,余下为(333)和少量的(334)。最终详查后的评价结论为开发或者进一步的勘探。 5)勘查类型初定、暂定、确定的勘查类型是否接近矿权实际,类型往往定的偏向为Ⅰ、Ⅱ,这样外推资源量较大。还应看看矿体在走向、倾向上的连续性的有无工程的控制。 6)矿权矿床成因类型的判定,以及还缺的哪些判定依据。 7)矿床特征资料的完整性(物化探资料、蚀变及各类相应的测试数据)。以及: (1)矿化带与矿体

文章来源:《地矿测绘》 网址: http://www.dkchzz.cn/qikandaodu/2020/0803/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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